年燒11億養假難民市民埋單

【本報訊】假難民濫用免遣返聲請機制滯港「賴死唔走」,當中不少人在港作奸犯科,危害本港治安。截至今年六月,入境處累積接獲約一萬二千宗尚待審核的聲請個案,而聲請個案每年耗費港人巨額公帑,單於今個年度連同人道援助,用於處理免遣返個案的開支高達十一億三千五百萬元。入境處已循多方面加快審核程序,以清理積壓個案,包括增聘人手,以及增設一個助理處長職位,專責處理聲請及相關檢討。

假難民在港「舉手」提出聲請後,會藉着各種理由,例如精神狀態不佳、要求進行精神狀況評估、身體不適,又或代表律師不能出席等不同理由,缺席審核會面,以拖延留港。

政府於二○一四年三月起實施統一審核機制,由展開審核程序到入境處作出決定的時間平均為廿八個星期,但審核個案所需時間會因應聲請的複雜性而有差別,根據紀錄,最短為兩周,最長為四十九個月。

部分聲請者留港期間,未有遵守法例而干犯其他刑事罪行。根據警方資料,今年頭五個月,獲擔保外釋的非華裔人士(絕大部分為免遣返聲請人)因干犯刑事罪而被捕者,共有五百四十二人,所犯罪行包括店舖盜竊、嚴重毒品罪行、傷人及嚴重毆打等。

入境處研修例 縮審核時間

雖然免遣返聲請個案至今積壓逾萬宗尚未完成審核,入境處除增設一個助理處長職位,亦新增八十三個職位專責處理聲請個案,人數由二百零五人增至二百八十八人。至於審核聲請方面,入境處亦研究考慮修例,設定一個審核會面以及填交聲請表格的上限時間,冀能把完成審核的時間大幅規範縮減至十五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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