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借場可購第三保釐清責任

部分中、小學不願意外借場地,原因是對保險問題有所疑慮,「學校有為師生購買保險,校方自己主辦嘅活動,保險亦百分百包,但外來團體就未必喺保障範圍。」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借用場地的團體可按照活動需要,額外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並提交予學校查閱,便可釐清雙方責任。這類保險的保障金額,由五百萬元至一千萬元,所需的保費,可低至數千元。

校方稱需視乎活動有否風險

福建中學(小西灣)校長蔡若蓮指出,學校外借場地需要考慮人手安排、場地設施,及會否影響學生學習等因素,「學校政策以學生為先,如果某場地有學生需要使用,外來團體就需要等空檔期,要有先後之別。」

她表示,外借團體若於使用人數及活動性質合適,該校會借出場地,但仍需考慮該項活動會否對學校構成風險,「如果佢個表演係要涉及點火嘅,咁就要考慮會唔會發生意外,至決定借唔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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