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鎖補習社英皇教育去年賣盤,它其中一名創辦人兼前執行董事梁玉蓮,指買方在接收補習社業務後,沒有按照交易協議,將校舍的租金按金交還賣方。梁遂於昨日入稟區院,向買方追討她應可分得的按金款項逾七十萬元,以及相關利息。
原告梁玉蓮,被告「英皇貴族教育集團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原告和英皇教育的其他原負責人包括岑宜輝、呂文、姚雅莉,以及「英皇教育創業有限公司」等,在去年三至四月間,將名下七間公司出售予「貴族商學院有限公司」。這批轉讓的公司,在轉讓之前,均分別與第三者簽訂租約。而轉讓協議則列明,「貴族商學院有限公司」在有關租約完結後,要把租金的按金歸還予原告及其他原負責人。而「貴族商學院有限公司」則指示了被告處理有關按金的事宜。原告指,截至今年六月,已有其中三間被轉讓的公司租約期滿,「貴族商學院有限公司」亦取回逾二百萬元按金。若按轉讓協議,被告要把其中三成半、即共七十萬六千多元退回原告,但被告至今未付,原告遂興訟追討。
根據公司註冊資料,被告和「貴族商學院有限公司」,都是由曾煥明持有。至於三個租約期滿的單位,分別位於北角振華大廈、元朗商業中心和牛頭角利基大廈,其中元朗和牛頭角單位現在仍是英皇校址。
案件編號:DCCJ 399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