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健身界名人鄭家達的卅八歲胞弟、任職健身教練的鄭家威涉嫌摑打及恐嚇前女友案,辯方昨於區院繼續盤問女事主X時,質疑她於財困期間,何以有錢購買名牌奢侈品;X駁稱曾以本金僅七千元投資股票,「喺三個月內贏咗一百卅萬元」,故有能力購買值九萬元的名牌手袋。辯方亦引述X與被告之間的訊息對話,質疑她的鼻傷是因整容所致,並非被打,惟X重申是遭被告拳打造成。
辯方庭上着X翻閱她交給警方的卅四幅相片,相片拍下了她未能從被告居所取回的個人物品,包括勞力士錶、金飾、Chanel及Hermès的手袋及服飾。辯方質疑她一三年事發期間,經濟拮据,何來有錢買值九萬元的Hermès手袋。X表示因「贏咗股票」,聲稱以七千元贏得一百卅萬元,惟其後又輸掉一百萬元。
X續指於一三年八月發生第二次襲擊前,她曾與被告就第三者的問題爭吵,被告一度離家。她承認為要令被告回家而「扮自殺」,以液體胭脂倒落洗手盆,再向被告發送「來生見」的訊息。被告在擔心下返家,卻發現她假扮而又起爭執,繼而襲擊她令她鼻子受傷。
但辯方展示她與被告之後的訊息對話,她曾指「個鼻骨歪咗,唔怪得咁痛」、「凹得好誇張」,被告在訊息中則問她是否「整過鼻」、又指「為何妳的乳頭凹咗,要否錢看醫生?」等;X當時回覆「唔需要(錢)」,「昨晚好痛,我已知道有問題,想不到咁嚴重」等。辯方直指X的鼻傷是因整容所致,有關訊息只是討論整容手術,X對此不同意,亦否認整過鼻。
案件編號:DCCC 26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