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兩子的六旬苦爸爸,為全職照顧患自閉症及專注力失調的十五歲長子,不惜辭掉工作,但巨大壓力令他患上嚴重抑鬱症,既擔心自己年老身故後,長子日後無人照顧,又恐有攻擊性的長子會傷害家人,終致情緒失控,趁長子睡着時以雙刀狂刺他逾百刀致死,並留下遺書交待要帶走長子讓全家安寧,再圖自刎,警方趕到把他救回。苦爸爸在高院承認誤殺罪,法官昨判刑時坦言,本案無論以何角度看均是悲劇,判刑時亦有矛盾之處,即使父母亦無權奪去子女生命,但亦不能忽視被告行兇目的是為家人利益而犧牲自己將來,故衡量後採納較輕量刑基準,判苦爸爸入獄四年。
現年六十一歲的被告蔡善鴻,原被控謀殺罪,控罪指他於前年六月廿七日在元朗東頭圍寓所內謀殺兒子蔡安裕,他改認誤殺獲法庭接納。已還押廿五個月的被告昨聞判時表現冷靜,散庭時一度向公眾席上數名女親友揮手示意,其中有一名女親友散庭後痛哭。據知被告的妻子昨亦有到庭,並透露沒有生丈夫氣,現與幼子的生活尚可。
被告早前認罪後,辯方呈上多達七百卅八封來自弱能兒童家長、死者所讀學校、關注團體及立法會議員等撰寫的求情信。女法官潘敏琦昨形容此案是悲劇,因有生命無辜被奪走,而被告的家庭亦遭摧毀。她表示,被告於案發前一直是個盡責父親,十五年來一直照顧和教導死者,即使死者有攻擊他人的行為問題,被告亦從無打過他,死者的老師亦對被告有正面評價,只是案發時出現被告控制範圍外的情況,才令他認為唯一解決方法是殺死死者。
潘官根據精神科醫生報告指,被告主要因嚴重抑鬱症致精神失常犯案,起因是一直照顧死者的家傭離職,被告為讓妻子發展事業而獨力承擔照顧死者,即使有抑鬱症亦無向人提及,一直忍受沉重壓力而最終爆發。
潘官又透露,死者過往常亂發脾氣甚至攻擊他人,但被告仍一直陪伴他,即使腳痛亦繼續陪他四處走。死者亦會欺凌及打其十歲胞弟,令被告感到非常擔心而影響休息時間。案發當日亦因死者攻擊老師,被告要將他接走,並兩度要帶他到超市,但死者仍未平復,繼續發脾氣,更令胞弟驚慌至要外出暫避,被告終因此殺死死者。
潘官坦言判刑有矛盾,一方面法庭不容許殺人行為,並要保護弱勢社群,即使父母亦無權決定子女生死,奪去他人生命必須受懲罰;但另一方面不能忽視被告行兇目的,被告怕自己過身後,死者會傷害母親及胞弟,他為家人利益而犧牲自己將來。法官指判刑要考慮一般大眾的看法,普通人均不會認為被告是自私及具攻擊性的殺人犯。法官考慮到報告指被告重犯機會低、無對公眾構成危險,毋須判阻嚇性刑期,被告失去長子且情非得已,明白他終身痛苦,故認為監禁四年較合適。
案件編號:HCCC 24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