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跌人搶手機 三少年兩認罪

【本報訊】少婦早前帶同一對年幼子女在傍晚途經黃大仙蒲崗村道行人天橋時,其五歲女兒在樓梯突然遭一名中二男生迎面撞跌,男生建議少婦電召救護車,待她取出iPhone 6s致電時,兩名就讀中四的男同黨即趁機搶去手機,男生最終被少婦及途人當場截獲,兩名同黨亦稍後就擒。

負責撞人 中二生不認罪

三名被告昨於觀塘法院被控盜竊罪,其中兩名中四生認罪,收押候取報告至本月卅日判刑;疑負責撞跌女童的中二生則不認罪,准保釋至本月卅一日受審。三名被告依次是讀中二的十六歲曾姓被告、同讀中四的十五歲徐姓被告及十六歲甄姓被告,三人分別就讀黃大仙區兩間中學。

控罪指三人於六月四日在龍翔道通往蒲崗村道的行人天橋樓梯上,偷竊陳姓(三十二歲)女事主一部值八千元的手機。徐及甄認罪收押候判,曾不認罪,准以五千元現金及其父一千元人事擔保候審。

案情指,事發時女事主與兒子及女兒途經上址時遭被告等搶去手機,並在男途人協助下將撞跌女兒的男子截停及報警,警誡下他承認與次及第三被告合謀偷去事主手機,第三被告則翌日在家被捕。控方指兩名認罪被告均屬初犯。

案件編號:KTCC 336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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