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須獨立包裝 免摩擦着火

除了貨機運送鋰電池有嚴格規定外,民航客機近年亦規定鋰電池不能寄艙,恐鋰電池因存放不當而起火,影響航行安全。香港理工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鄭家偉表示,鋰電池在空運中沒有包裝妥當,有機會因摩擦而着火;而附近若有其他易燃物體,例如衣服,更會加速火勢蔓延,後果不堪設想。

貼危險品標籤識別

「冇包裝好大功率嘅鋰電池,隨便就咁寄空運,其實好危險,隨時會着火同爆炸!」鄭強調,鋰電池屬危險品,空運時有嚴格要求,必須獨立包裝,避免產生震盪或摩擦,並須貼上危險品標籤。

過去亦發生有關鋰電池在航機上的「自焚」意外。一○年,一架由杜拜起飛的貨機,機上八萬一千顆鋰電池突然着火,三分鐘令駕駛艙布滿濃煙,貨機墜毀。一一年,一架載有大量鋰電池的貨機起火,於東海墜毀。今年四月,本港機場空運貨站亦發生鋰電池自焚,一個貨箱包裹冒煙,消防員將包裹拆開,發現內有一枚燒毀鋰電池,相信意外與電池短路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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