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非法性交 教師或加控7罪

【本報訊】中學男體育教師涉與校內兩名未成年女生非法性交並拍片,並疑在獲法庭批准保釋後透過男生聯絡女事主,因而被控非法性交、非禮和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四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提堂時,控方撤回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但透露將會加控被告另外七項罪名,而事主數目則增至三名。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十八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轉介文件,下令被告期間繼續還押。

控方申撤企圖妨礙司法罪

被告李振華,廿八歲,現報稱無業。他原被控四項罪名,其中三項控罪分別指他於去年四月至今年二月間,非禮十四歲女事主X及與X非法性交,以及與十五歲女事主Y非法性交,至於餘下一罪則指他於今年三月五日,間接騷擾一名非禮案的證人。

案件昨日仍毋須答辯,控方表示將加控被告與女童非法性交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七項罪名,案件將於區域法院審理。

控方另申請撤回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解釋指,被告只着男生向女事主X確認X是自願性交,律政司經考慮後認為控罪證據不足。

辯方則向法庭申請訟費,指稱是男生猜出X的身份後,再主動聯絡被告作確認,事後再自把自為聯絡X。裁判官則指,被告向男生確認X的身份並披露案情,屬自招嫌疑,故駁回辯方申請。

案件編號:KCCC 844 & 117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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