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蛇求情:誤信可獲居權

【本報訊】香港警方於本周一在元朗山貝河打擊偷運人蛇行動中拘捕多人,其中一名越南籍女偷渡客被控一項非法入境後未獲入境事務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罪名,昨日被解往屯門法院應訊時認罪;她求情時聲稱「一時信錯人」,誤以為來港後可申請合法居留並可獲得工作,今次與丈夫偷渡來港同被拘捕。裁判官指控罪性質嚴重,判她即時監禁十五個月。

曾於90年代非法入境

四十三歲女被告TRINH THUY HUYEN報稱無業,控方指她在港有一項不類同案底。案情指,本月一日早上七時許,警員在元朗舊墟路截停一輛私家車,發現被告與另外四名後來證實是非法入境者的乘客,各人皆不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遂將他們拘捕。警員在被告身上檢獲其越南身份證,但她並無入境紀錄。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由越南偷渡來港,她上月底先到廣西,卅一日晚上與其他人由深圳乘船來港,途經紅樹林和沼澤地方才上岸,再乘涉案私家車離開,未幾遭警員截獲。警方翻查資料,發現被告曾於九十年代非法入境香港,後被遣返。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丈夫及兩兒子居於越南,她偷渡來港以為可以獲工作以供養兒子讀書及還債,已感後悔。據悉,行動中部分被捕人蛇已交入境處跟進。按相關部門慣常做法,若發現被捕人蛇以往在港有刑事紀錄,會盡快落案檢控並押解到法庭提訊。

案件編號:TMCC 213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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