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明言初夜留給丈夫 少女控男友強姦

現年廿歲男學生被指在兩年前,屢在時鐘酒店涉嫌非禮及強姦在社交網站上認識的女友案,女事主昨於高院庭上的屏風後作供。事發時仍在學的她,聲稱從一開始拍拖便表明不接受婚前性行為,堅持將「初夜」留給丈夫。但在二人分隔港、英兩地的遠距離戀愛期間,她承認會透過電腦視像系統與被告「裸聊」,又用手機短訊大談陽具、陰道、高潮等色情對話,甚至會將她的胸圍照或裸照傳給被告以「誘惑」對方;惟之後被告向她提出性交要求,她則表示不悅。

被告鄺善麒報稱學生,被控在一四年四月十七日於旺角恒隆大廈某時鐘酒店內非禮女事主X,以及在同年六月三日於同一大廈另一時鐘酒店內強姦和非禮X。

X供稱,在一三年十一月透過facebook認識被告,之後成為情侶,十二月中被告由英國回港,X往接機當晚便與被告家人共膳。控方向X出示她與被告的WhatsApp短訊,當中X表明不接受婚前性行為,性交、撫摸、身體接觸亦一律不行。當時她更透露跟前男友有「唔見得光嘅過去」,令她懊悔不已。

曾應前男友要求看手淫

X對此解釋,曾應前男友要求看着對方「手淫」,這令她感到十分後悔。但X又承認,在被告初次回港見面時,二人便有拖手接吻及擁抱等行為;她更曾在被告家中,遭被告撫摸私處。惟X強調,當時她並不願意,只是不懂拒絕。

手機短訊大談色情話題

被告返英後,二人續遠距離交往,二人的WhatsApp對話中不乏色情話題,彼此會談男性陽具大小、女方會透露正處性興奮狀態、女方會傳裸照予男方並說「誘惑你」、男方又會要求看女方的陰部經血等。

但同時,X稱會責備被告經常提出性要求,強調希望與被告結婚、至少在訂婚之後才與他性交。X又指其實不喜歡裸聊,更警告被告若硬來必會分手,「因為你踩緊我嘅底線」,更責備被告:「如果你連控制自己都唔識,呢啲男仔我要唔要都罷……既然你desire(性慾)咁強,搵個滿足到你嘅人仲好啦」。X今日會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HCCC 257/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