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治安警察局前日(二日)接獲舉報,懷疑一名警員收受利益,於是立即接案跟進。經調查之後,有迹象顯示一名警員介入處理一宗感情及金錢糾紛期間,涉嫌私下收受其中一方價值一萬港元的籌碼,調解事件後便離開,未有帶返警局作進一步處理。
涉事警員其後為免事情敗露,多次致電事主,試圖約見跟進情況。最後兩名事主經考慮,認為警員不應收受利益,故向局方報案。治安警察局以涉嫌觸犯「違法收取」罪提起刑事程序,並於昨日將涉案警員移送檢察院作進一步處理。
涉案的三十歲男警員姓方,於二○一三年入職,任職海島警務廳。治安警察局表示,作為執法部門必定嚴格按照法律,秉公辦理;對於有警員涉嫌觸犯法律,當局表示遺憾,並重申一直重視屬下人員紀律操守,對違法違紀行為絕不姑息,同時會就事件展開紀律調查程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