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貝河人蛇案五被告提堂

【本報訊】本港警方本周一在元朗山貝河打擊偷運人蛇行動中拘捕多人,其中五人涉運載九名越南人非法入境,已被落案起訴,昨被押解屯門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被告一經定罪將判處不短刑期,故不准各人保釋,下令還押至九月十四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五人的電話通話紀錄,查看是否另涉相類案件。

五名被告依次為士多老闆譚文彪(五十七歲)、貨車司機胡銘雄(卅二歲)、裝修工陳惟恆(四十二歲)、無業漢VU VAN LIEN(卅七歲)及無業的譚釗明(五十五歲)。第四被告為越南籍,據悉曾申請酷刑聲請但失敗,正等候上訴,其餘被告皆為本地人。根據控罪書資料,首被告居於元朗山貝涌口村,位於涉案非法入境者登岸地點附近。

案情極嚴重 裁判官:需還押

五被告共同被控一項協助及教唆非法入境者未獲入境事務處處長授權而留港罪,控罪指他們於周一在元朗舊墟路,協助九名越南人士非法入境及逗留。第三被告另被控危險駕駛、醉駕及超載三罪。

控方稱,首及第三被告涉分別駕私家車接載「人蛇」,次被告則在其中一車上,兩車逃走時被警員截獲;警員其後發現第三被告體內酒精濃度超標,其所駕車輛載有五名乘客亦涉超載。第四被告被捕後帶警員尋獲懷疑蛇船,任船伕的第五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用船運載「人蛇」上岸,首被告則承認為金錢利益運送「人蛇」。各被告均申請保釋,但裁判官以教唆非法入境罪名極嚴重而拒絕,下令還押;被告均要求覆核保釋申請,法庭下周三處理。

案件編號:TMCC 21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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