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藉清潔無通知驅趕 食署需賠償

食環署處理露宿者問題的手法一直備受爭議,去年七月,十一名油麻地露宿者遭食環署以「清潔」為名驅趕,並在沒有事先通知下,把他們的私人物品如衣服、學業證明甚至身份證等當垃圾清走;社區組織協會其後協助露宿者向政府追討,其中五名露宿者早前和政府達成和解,獲得賠償。

身份證當垃圾清走

食環署定期清洗街道,一般需要按照《公眾衞生條例》,於洗街前廿四小時前通知露宿者清場,不過近年食環署職員屢次在警方協助下,引用《廢物處置條例》,在毋須預先通知的情況下,將露宿者的身份證、銀行存摺及手機等明顯不屬於垃圾的物品視為垃圾,自行清走。

「兩條條例邊條適用,爭拗點在於嗰啲物件,究竟係垃圾定係私人物品,可能同一樣物件,政府職員嘅睇法同露宿者嘅睇法會唔一樣。」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面對「各執一詞」的情況,市民應尋求法律協助,交給法庭或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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