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年廿歲的男學生被指在前年,兩度帶在網上認識的女友「開房」,雖然女方堅持不作婚前性行為,但男生在違反女方意願下,涉嫌強行向女方上下其手並強行性交,事後男生被控兩項非禮及一項強姦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先由控方宣讀開案詞,今日始傳召女事主出庭作供。
廿歲被告鄺善麒報稱學生,被控在一四年四月十七日於旺角恒隆大廈某時鐘酒店內非禮女事主X,以及在同年六月三日在同一大廈另一時鐘酒店內強姦和非禮X。
控方開案詞指,被告和X在一三年十一月透過facebook認識,十二月時被告回港,首次和X親身見面後成為情侶。控方指被告在控罪所述的兩個日子帶X「開房」,但被告在X不同意下,逼X替他口交及用手指侵犯X下體,第二次更強迫X性交。
控方稱,雖然證供顯示,被告和X有做一些「極端」行為,例如拍攝X身體的局部位置,但從兩人的WhatsApp通訊紀錄,可見X一直表明「不接受在婚前性交」。控方會在庭上播放警方從被告手機找到的影片,當中可見到X在事發時對被告要求的反應。此外,控方亦會傳召時鐘酒店職員作供,指聽到房內曾傳出叫救命聲。另外,職員亦供述第二次事件發生後,被告與X雖一同離開,但X之後單獨折返,叫職員留住床單不要清洗。
案件編號:HCCC 25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