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龍眼被盜 老翁傷鄰判監

【本報訊】居住新界打鼓嶺的七十三老翁黎旭秋(被告),不滿與他相識逾廿年的男鄰居割去他所種植的龍眼樹和木瓜樹,於去年九月十八日與男鄰居起爭執,再用報紙包住小型斧頭追劈對方,令對方的手腕有七乘二厘米的裂傷,右小指肌腱更被切斷八成。施襲老翁經審訊後,昨被區院裁定一項有意圖傷人罪罪成,判囚十八個月。

辯方求情指,事主偷取被告的龍眼,被告覺得自己財物受損,受挑釁下犯案。法官指被告已為退休人士,但仍不懂樂天安命自我控制。法官勸被告指,就算因對方不是而感到「谷氣」,也不應以身試法,訴諸武力報復,慶幸事主未有永久創傷,假若事主事後殘廢甚至死亡,被告將面臨更嚴重的刑責。

案件編號:DCCC 1067/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