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的第二輪公眾諮詢剛結束,馬上就有勞工團體遊行抗議政府沒有就標準工時立法,勞方對政府的不滿立場明顯。標準工時委員會成立並運作超過三年,說政府沒有在標準工時一事作出實際工作並不正確,頂多是說政府的工作速度和立論沒有如勞方團體的要求。平情而言,標準工時是一個極複雜的問題,並不是一句簡單的立法便可解決,要不然,也用不着就這個議題爭吵了十多年。香港的工時不短是事實,但要客觀的評論工時長短和優劣,卻不是容易的事,因為每個工種的種種不同情況,更令簡單化的標準工時變得操作上困難,這是我們要注意的。
政府在三年前成立了標準工時委員會,目的是要就標準工時作建議並撰寫報告給政府;換言之,標準工時委員會是一個諮詢組織,是對標準工時作出建議並讓政府作最終決定。以標準工時委員會的職能而言,委員會並沒有立法或行政權力,坊間團體一直要求標準工時委員會立法,其實是超越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這是一個很多人忽略的地方,特別是勞方團體一再表示,標準工時委員會沒有就標準工時立法,是有着對委員會職能上的誤解。委員會只是一個諮詢組織,要對標準工時這個繁複問題作出深入討論和分析,真正的行政決策決定還是在政府手上。
除了對標準工時委員會職能範圍的理解不一樣,坊間對香港工時情況也沒有完全的掌握,更多的是以親身感受來作出判斷。在這裏,要強調的是筆者不是說香港沒有工時問題,而是社會對工時情況的理解並不充分。不少人、特別是薪金不高和議價能力稍遜的一群,都表示要長時間工作,且沒有加班補償,這是一個認知。可是這群人的人數有多少?加班時數又有多少?和其他人相比又如何?是否議價能力較高的人,其工時也是一樣的長?很多有關工時的情況並沒有被大眾所掌握,彼此因不同工作性質而有異同,要準確的道出香港實際工時狀況有其必要性。
早前有跨國銀行對環球經濟體的工時作出研究,結論是香港是全球工時最長的地方,不少人以這個報告來批評香港的工時情況。可是,這個研究因跨越眾多經濟體,彼此的經濟狀況和發展步伐又不一樣,再加上在抽取調查樣本上又有數目上的局限,所以要作出完全蘋果對蘋果式的比較是不可能的。然而,坊間對此並不理解,香港工時全球最長的印象卻已成立,這是一個觀感大於實際狀況的情形。
要強調,這不是說香港工時不長,而是在認知上的主觀看法會影響立場和主張,這是一個不理想之處,也是標準工時委員會在第一天「以數據為依歸」的工作方向,因為只有科學化的數據分析才可免除主觀感覺,在分析上才可以客觀,也是這個原因,標準工時委員會進行兩個大型的數據收集,也進行兩輪諮詢工作,目的是在有科學化的數據分析下,可撰寫以數據為依歸的報告供政府作決策之用。
另外,一項有關標準工時諮詢的誤區,是標準工時委員會有既定立場,就是以合約工時來作應對。在標準工時的諮詢上,合約工時已一再表明是僱傭合約中的必要部分,至於會否就標準工時立法,委員會並沒有預先的立場,在選項上也容許持份者要求標準工時立法,所以說標準工時委員會在標準工時上有預設立場,也反對就標準工時立法,這個說法並不正確。
標準工時是一個複雜議題,坊間對這個議題有很多誤解,不同團體有不同的訴求,社會上要有完全共識是不可能的,目前以「求大同、存小異」的方式來進行,已是務實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