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昨就警方羈留室設施問題與監警會會面,提出警方羈留程序和設施不足的問題。協會提及自去年三月至六月共接觸到三十九宗投訴警方羈留設施、權利和程序案件,包括未有安排服藥、衞生問題和設備不足。當中有十三名投訴人羈留期間要求會見醫生,逾半聲稱遭警察毆打,但十三人中只有兩人成功求醫,警方對大部分個案未有解釋拒絕求醫原因。協會又轉述有投訴人稱,有警員以「This is not your home(這不是你的家)」、「You are a criminal(你是刑事罪犯)」為由而拒絕投訴人求醫的請求,批評有關問題十分嚴重。
出席會議的社協幹事練安妮會後指出,自○九年已經向警方提出部分警署羈留室有設施不足、環境衞生,以及未有顧及拘留人士權利情況,例如如廁、服藥、會見律師及飲水等,但警方六年以來就有關問題一直未有改善。
練安妮又點名批評,現時深水埗、中區和西區警署的羈留室均有設備不足的問題,「警方話過會改,但至今都沒改」。練指出,十三個投訴人之中,有一名為患有高血壓的老婦,羈留期間因身體不適要求服用配方藥,但遭警方拒絕。相隔一日,老婦被送往醫院,發現血壓過高,老婦對警方不安排服藥的決定感到驚訝。
練安妮亦指出,過去警方拒絕就有關議題進行會面,又反建議以書面形式回覆查問;但社協提出的二十多條問題,最後僅獲警方四句綜合回應。她質疑,警方有多項數字沒有備存,令人感到投訴無門。社協稱會主動向申訴專員公署和立法會申訴部投訴警方和羈留室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