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投訴 一年成功調解134宗

【本報訊】公營機構不時涉行政失當惹來市民不滿,申訴專員劉燕卿指出,很多長年累月困擾市民的問題揮之不去,究其原因是相關政府部門協調不足,甚至出現「各自為政、互相卸責」的心態,聲稱自己沒有充分權力處理,然後置身事外。劉燕卿稱自她上任以來,致力推動用調解方式處理投訴,過去一年經成功調解的投訴個案達一百卅四宗,維持於高水平,至今亦有廿一個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參與調解。

互相推莊 令問題惡化

劉燕卿昨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涉行政失當的投訴,部分問題明顯是多個部門均各自有能力處理,但卻推說資源有限拒絕解決,互相推莊,結果令問題惡化,最後惹來更多市民投訴。事實上,有很多種方法可解決投訴紛爭,包括以調解處理投訴,劉燕卿指每宗調解個案的平均處理時間約為十九天,認為調解可以讓持續多時的糾紛在數星期、甚至數天內解決,無論對投訴者或被投訴者均有幫助。

面對一些涉及公眾利益、在社會上廣受市民關注的某些課題,申訴專員公署即使在沒有投訴下,亦會展開主動調查。公署過去一年完成八項主動調查,包括政府對新界村屋的消防安全措施的規管、政府對「認可殯葬區」的管理、公屋輪候時間的計算方法及資訊發放、政府實施汽油及石油氣車輛廢氣排放新管制措施的安排等。劉燕卿希望找出問題的根源,協助公營機構徹底解決體制上的流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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