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壓倒港獨亂條狂 要靠依法嚴清霜

九月立法會選舉開始提名,「大戰在即」。一如之前已經吹風所示,因為這兩、三年本土激進分離勢力、鼓吹「自決」和「港獨」勢力迅速蔓延和言行猖獗,開始要「入侵」立法會,香江府衙不得不防,選舉管理委員會因應「形勢需要」推出新措施,要求參選人額外簽署一份「確認書」,表明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包括擁護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確認書」的內容和精神全部源於《基本法》,而一旦參選人當選立法會議員,一定要宣誓效忠、遵守《基本法》,從這個意義上說,「確認書」並不是甚麼「新鮮貨色」、「附帶條件」,大凡「心中無鬼」,未打算在選舉過程前後大耍「兩面派」,心口不一,或「鐵了心」試圖在選舉中鼓吹「分離」、「自決」、「港獨」的參選人,都不會介意「坦然簽之」,用不着大喊大叫,視如洪水猛獸也。

自政改之役、佔中運動、旺角暴亂、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激進本土派」、「自決分離派」、「港獨派」就開始磨拳擦掌,積極活動,要在九月立法會選舉中大肆鼓吹宣揚他們的「時代理念」,搶奪立法會議席,「打入建制」,「中心開花」,推動中港分離、香港獨立。他們的鼓吹和宣傳一直被香港的「言論自由」所庇護,然而,一進入參選立法會,要把自己的分裂主張、港獨主張化為競選活動,就是上升到了「行動層面」,超出了「言論範圍」。

分離勢力 蓄勢待發

對此,當局是不可能置之不理的,香港輿情也對此有必須設限的強烈要求,杜絕將香港的立法會選舉變成「分裂國家」、「實現港獨」的「工程大舞台」、「言行較力場」。如果香江府衙不在選舉方面採取設限措施,那就是有法不依,就是未能「依法施政」,後果極為嚴重,朝廷必嚴肅追究。

看得出,分離勢力、港獨勢力是早已做好準備,要利用立法會選舉這個大舞台大幹一場的,他們成立了五花八門的黨團組織,準備蜂擁而出。他們之間也有一些「微小區別」,有的鼓吹「本土至上」,有的鼓吹「城邦自治」,有的鼓吹「前途自決」,有的鼓吹「香港建國」……不一而足,但大的指向是一致的,就是要中港分離,他們好「裂土分疆」、「自立為王」。這種大方向的一致性,使他們似乎並不在乎一窩蜂參選,分薄選票,入局成為泡影。他們要的最大效果就是通過參選大張旗鼓、聳動中外視聽的把「分離」、「港獨」主張喧囂出去,瘋狂播毒。

因此,他們中的許多人也並不在乎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簽署「確認書」又何妨?只要能參選,就有機會蠱惑人心,目的達到。其實,從政改、佔中一役中大家已看清楚,香港反對派、本土激進派、港獨派等等,為了達到目的,可以根本蔑視法律,對法律規定「兩面三刀」,可以表面「順從」,簽署文件,但又會隨時不認帳,把本來必須遵守的簽署承諾,說成只是「認知」而已,「並無遵守責任」,為知法犯法找出「合理解釋」,以無賴行徑、流氓作風對待嚴肅法律、對待自己的「法律承諾」。

妖言播毒 擾亂選舉

果若如此,香江府衙僅僅讓他們簽署「確認書」是遠遠不夠的,必須還有相應措施監察和跟進他們在參選過程中有沒有違反「確認書」承諾的言行,倘證據確鑿,就立刻採取檢控,剝奪其參選資格,阻止其妖言播毒、擾亂選舉。

「亂條猶未變初黃,倚得東風勢便狂。解把飛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香江府衙在立法會選舉中能否壓倒港獨「亂條借勢」之狂,就看能不能堅守依法辦事之「天地清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