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騮在立法會的個人拉布,顯示出政客不講原則,只為選票。即使他是代表醫生的利益,也不能不顧社會公眾的利益。醫生也不應是唯利是圖、自私自利,而是應該顧全社會整體利益、社會公義。而立法會議員還有向整個社會負責的道德責任。
梁家騮最要不得的是罔顧民主原則,不懂得少數服從多數。拉布的方法,說是程序公義,實質是程序暴力。為求目的,不擇手段,全無大局觀念。作為醫生,他的文化道德素養如此低劣,令人懷疑他究竟代表哪些醫生,是同樣地沒有民主素養、自私自利的一群嗎?
梁家騮開的先例,是一個人可以騎劫立法會,阻礙社會立法。今天是梁家騮,明天可能是不同的功能組別議員。若他們自私自利,堅持自己界別的利益,便可能倣效梁家騮,一人拉布,再加上如梁國雄一類議員,任何社會立法要改變既得利益的不合理制度,例如今次醫生註冊條例草案,只是增添些微變化,都不容許,都可拉倒。日後任何激進議員也可以用這個理由、那個理由來拉布。此例一開,立法會便不用開會,實質變成常態流會,任何法案只要有個別議員不高興,有理由或沒理由,或他們情緒不穩,甚至他們可能與既得利益集團交易,把拉布變成利益交換的賣命。倘如此,立法會將變成怎樣的一個東西呢?
台灣的民進黨不會這樣做,因為他們要執政。香港的立法會議員則可以這樣做,因為破壞才有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