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手機遊戲和應用程式(App)項目經理,聲稱與投資者合作開發一個估計每月可賺到卅萬元的百家樂博彩手機程式,並委託一名手機應用程式設計師負責設計該遊戲的介面,惟該設計師未能在限期前交出令其滿意的作品,令他要賠償一百萬元給投資者。項目經理昨入稟高院,向該設計師追討已支付的訂金和賠償金合共一百二十萬元。
原告楊樹峰(譯音),被告陳炫希。入稟狀指,原告與一名投資者於前年十二月簽訂協議,投資者以一百萬元的價錢委託原告設計、建立和推廣一個百家樂博彩手機程式和一個「踩地雷」手機程式,預計在去年四月推出,估計每月可賺到三十萬元。原告於去年一月底以四十萬元委託被告設計該遊戲畫面和聲音介面,並支付廿萬元訂金,但被告未能在限期內交出滿意的作品,原告因而要賠錢給投資者,現向被告索償。
案件編號:HCA 186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