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鐵擴大「登記攜帶較大型樂器試行計劃」至包括體育用品,並把計劃易名為「登記攜帶較大型樂器及體育用品計劃」,下月一日起實施;屆時持有許可證的乘客,無論是攜帶樂器或體育用品的總尺寸(長、闊、高)都不能超過二百三十五厘米,任何一邊長度不能超過一百四十五厘米。不過,除公眾假期外,周一至周五早上八時十五分至九時十五分的繁忙時間,依然不能攜帶大型物品登車。
學生攜帶古箏及大提琴搭港鐵被拒引起軒然大波,港鐵事後推行「登記攜帶較大型樂器試行計劃」,港鐵車務經理(東鐵線)丁嘉俊昨表示,經過與體育團體研究及諮詢後,港鐵認為大部分體育用品都符合現有規定,不影響乘客和列車安全,故決定擴展計劃。
他指出,過往不少體育用品如曲棍球棍、高爾夫球棍連袋等都超出港鐵原先單邊長度規定的一百三十厘米標準,新計劃下則符合規定。
香港前亞運金牌名將、現任香港桌球總會教練陳國明,去年七月在上水站被港鐵職員截停,指他攜帶的桌球棍盒為一百六十厘米,超出規例,被港鐵拒載及發警告信。至於桌球棍、武術刀劍等在新計劃下是否也容許,丁未有正面回應,僅強調以安全為首要考慮,難以保證所有體育用品均涵蓋於計劃內。
自「登記攜帶較大型樂器計劃」於去年十一月推出後,港鐵至今共收到和處理約二千九百宗申請。另外,今年上半年,每月於東鐵線較北的車站,因乘客攜帶過大或過重物件而被職員勸喻改搭其他交通工具的個案約有九千宗,職員執行職務時遇襲個案則有八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