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宗工廈發生火警,淘大工廈大火導致兩名英勇的消防員殉職,也讓人意識到目前工廈的違規使用情況嚴重,工廈被改建成劏房供人居住已不是新聞,但這種使用情況令種種意外風險大增。別的不說,單是可以儲藏危險品的工廈有人非法居住,產生火警的可能風險是不能接受的,更不用說有工廈單位被改建成佛堂、精舍、人們拜祭先人時化寶產生的火災危險。政府已高調對六幢危險工廈採取執法行動,估算陸續會有類似的嚴打行動。
工廈出現劏房已不是新鮮事物,在劏房大行其道的今天,工廈出現違規劏房只是將既有的事情公開化,其實豬舍劏房、寮屋劏房等也比比皆是,不少團體批評政府後知後覺,但其實政府在制訂長遠房屋策略時,已對香港劏房問題有所理解,聘用香港大學的顧問來對劏房問題作出研究,在最後的長遠房屋策略出台時,已對劏房數目和房屋需求作出估算。所以說政府不明白劏房情況並不公道,應該說是政府取締非法劏房的力度未如人意,以致工廈劏房問題叢生,早前的火警已是很清楚的信號。有趣的是,當初不少關注團體大聲疾呼,要求政府取締劏房,但到今天政府出手行動時,又有團體要求政府先安置劏房戶才可取締劏房,當中的邏輯讓人困惑。
居住在劏房的大多數是基層,他們入息不高但又要負擔高昂的住屋費用,劏房變成了他們無可奈何的選擇,要是情況更不濟的,只好打違規劏房的主意。也就是說,工廈違規改建劏房供人居住,在住戶決定租住時已知道這是違規,當然沒有人願意看到不合法的劏房出現,但對這些情況不佳的基層人士來說,這是無辦法中的辦法。問題是,我們不能讓這些人士優先使用公共房屋資源,否則是一個公平的問題,也不是解決工廈違規劏房的策略。
一些幫助住在工廈劏房人士的團體,要求政府在取締工廈劏房前,以中轉屋等房屋資源來解決工廈劏房需求,根本是本末倒置。中轉屋等房屋資源在數量上是很少的,其存在的目的也只是讓輪候公屋的人士作短暫的安置,是有特別用途,數目上根本無可能讓所有工廈劏房戶滿足。假如真如這些團體所言,要先讓劏房戶遷出後才可取締,就不得不打公屋的主意,這是否意味着公屋的輪候次序會有所影響?對正在輪候冊的人士又是否公平?要先安置後才可取締的政策一出,也等於鼓勵更多的人去租住違規工廈劏房,對解決工廈劏房問題非但沒有幫助,反而更助長違規工廈劏房的湧現,也凸顯這些為民請命的團體對房屋問題的不理解,更多的是為批評而批評。
說到底政府要取締非法劏房是應有之義,這是政府的工作,不能不正視非法工廈劏房,而是長遠的解決工廈劏房,更需要在增加公屋供應上入手,因為這才是真正可以解決問題的方案。公屋興建已有六十年的歷史,但香港的居住問題卻從來沒有得到完善解決,說穿了還不是土地不足這個老問題。
關注團體說可用空置校舍及政府宿舍作過渡性房屋,讓工廈劏房戶作臨時使用,也讓人感到這些建議抓不着癢處,因為空置校舍或政府宿舍,是可以收回來作興建公屋之用,興建公屋總比用作過渡性住房更可以解決問題。至於地區人士是否贊同使用這些土地來興建公屋,也是目前公屋興建遇到的常見阻礙,關注團體應該對問題看得廣一點、看得深一點,而不是胡亂拍拍腦袋來作建議。這些建議並不見得可派上用場,反而讓居住在非法劏房內的基層人士有着不實際的期望,並不是合適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