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卅二歲網台男主持鄭永健被指於去年的區議會選舉中涉嫌賄選,向他人提供款項誘使對方或第三者在特定地區參選。被告鄭永健、以及同案另外兩名男被告顧家豪(裝修工人,卅三歲)和陳建隆(商人,卅七歲)被控選舉舞弊及串謀選舉舞弊共八罪。案件原定昨日在區院開審;惟因控辯雙方就案中事項仍需討論,法官將案押後至今日開審。
控方昨亦在庭上透露,首被告鄭永健曾在facebook的訊息功能中,向其中一名控方證人傳送表示讚好的「拇指」圖案,法官嚴厲告誡首被告,不能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此外,控方庭上指將加控首被告多一項控罪,據悉,涉及的控罪亦是選舉舞弊罪。
案件編號:DCCC 10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