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違例經營工廈劏房 擬刑事化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發表網誌,指地政總署將由下月廿九日起採取新執管安排;若發現工廈內有處所領有製造/儲存危險品牌照,而違契單位可能招引公眾出入,署方將列其為首輪取締目標;而分區地政處會向業權人發警告信,並要求十四日內糾正,否則會啟動程序收回涉事單位。

陳茂波指現時工廈存在各樣違契用途,如補習社、宗教聚會場所及食肆等;加上數百座舊式工廈無自動灑水系統,一但火警不堪設想。署方未來數周將對首輪執管目標工廈加強宣傳,但希望大眾理解並支持安排,並顧及可能進出火場的消防員安全。他又呼籲業主盡快糾正違契用途,市民亦應避免光顧工廈內的違契場所。

待下立法年度修例

為了打擊非法工廈劏房,當局正研究增加屋宇署人員權力,使其可進入懷疑非法工廈住用單位、將經營工廈劏房刑事化,並對違契個案採取收回單位等嚴厲措施;若上述措施需修例將盡快進行,目標在下立法年度提出修例建議;他強調人命攸關當局不能妥協,違法及違契經營者必須改變「習非成是」態度,更不應為罔顧市民生命安危的經營手法文過飾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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