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被告分成四案被起訴,分別是朱凱廸(卅八歲、大學研究助理);莊立彬(廿五歲、社區幹事);何來(五十一歲、女保育研究員)及郭少祺(五十歲)。他們被控於今年六月廿六日,在逸東商場附近的空地上放置雜物阻礙公眾地方。
被告之一的朱凱廸在庭外指當日他們正舉辦「逸東居民巿集」,是一個以物易物的環保活動,亦有向房署申請。
他續指當時有一名屬街巿承辦商的人,將一張廿元紙幣放入設置在該處的投票箱後,房署即採取行動指居民無牌擺賣,並沒收所有物件。兩日後他與各被告到警署認領物件時遭落案起訴。
案件編號:TWHW 958-6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