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所謂裁決 廢紙不如

菲律賓妄圖透過所謂「國際仲裁」,解決與中國就南海有關的爭議,是非曲直,路人皆見。正如國際法學者指出,中國與東盟早於○二年便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各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菲律賓單方面將爭議提交仲裁法院,可以說是從一開始就是個錯誤,不論結果如何,皆無法站得住腳,中方形容有關裁決「擱在紙簍裏、擱在書架或放到檔案館留起來就該完了」,不亦宜乎。

最荒謬的是,裁決出來後,美國左一句「希望雙方能依據仲裁結果,履行相關義務」,右一句「各方不要做出挑釁言論及行動」,話說得滿好聽的,卻原來美國是聯合國五個常任理事國當中,唯一一個沒有簽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國家。不過這也沒甚麼稀奇的,對於山姆大叔而言,所謂國際秩序從來只是管別人而不管自己,這種雙重標準落實到國際行為,就出現一邊廂以「維護航行自由」為名,不斷挑戰中國在南海的合法權益,另一邊廂則對日本就沖之鳥礁的主張熟視無睹的「怪現象」。

今次「仲裁」之荒謬非此一端。裁決出爐不旋踵,聯合國忙不迭與之切割,在官方微博中強調,常設仲裁法院只是荷蘭海牙和平宮的「租客」,和聯合國沒有任何關係。五名仲裁員更被指「掙的是菲律賓的錢」,大搞「有償服務」。常言道,吃人嘴軟,拿人手短,裁決結果是甚麼貨色,毋庸贅言。應該說,中方對裁決「不參加、不接受、不執行」的立場是合情合理的,但僅僅如此並不足夠,民航客機在美濟礁新建機場和渚碧礁新建機場試飛是正確一步。在區內實際控制區域大興土木,是各國慣常做法,菲律賓、越南等國莫不如此,要求中國例外,除了出於冷戰時代的敵我思維,沒其他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