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租霸有先例兩少女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前年亦曾有港女租霸搗亂出租單位的同類事件,當年分別年僅十八、十九歲的香港女生曾麗雲及邱曉彤持觀光護照赴台,並以友人證件在台北市租屋,惟她們不僅把房間搞得亂七八糟,還將染血的衞生巾疊成小山,更將電視機搬走,氣得房東報警。

兩名女生當時謊稱赴台讀書,並在台北市租下一間套房。房東當時見她們外表乖巧,遂好心讓她們延後交租。豈料一個月後卻人去樓空,房子更慘遭破壞,除傢俬電器損毀外,屋內猶如垃圾堆填區,廁所更堆有染血的內褲和衞生巾,而套房中新買的電視機亦不翼而飛。警方其後介入調查,兩人最終在台南落網,並分別依竊盜、偽造文書及侵佔等罪被台北地院判監五個月,且兩人永久不能赴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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