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依法施政成空話

立法會選戰臨近,各黨派需確定政綱以爭取選民,其中涉及不少重大議題作為主打,要在選舉論壇與對手爭辯時突出自己的形象。管治問題無可避免廣受社會關注,成為各黨派全力狙擊的大議題,是可以預期的事。

政府管治能力持續弱化,令潛在的社會問題不但難以解決,更衍生不少新的棘手問題,倘若處理欠佳,隨時會由社會問題上升成為政治問題,進一步打擊政府的管治權威。

最近兩場工廈火災,誘發社會對政府執行法例不力的不滿。工廈被任意改變用途,迷你倉、劏房、寫字樓、Band房甚至無牌食肆等等,但灑水系統、走火通道及其他安全設施則欠奉,成為「城市炸彈」。屋宇署、地政總署及消防處等部門依法施政的能力備受公眾質疑,殆無疑問。執行力是管治能力的核心組成部分,政府負有監管市場及社會是否有違法行為的責任,一旦發現,可通過法例賦予的公權力要求違法者停止有關行為,在緊急的情況下,更需即時作出有效制止,以免危害社會。

有趣的是,政府執行力弱化的趨勢還表現在即使取得社會共識兼獲得議會授權,部門的辦事能力也不符公眾的合理期望。食物及衞生局增設公營骨灰龕設施的進度如蝸牛爬行,二○一一年之後,全港十八區合共二十四幅地作為骨灰龕場,至今只有兩個發展項目落成,僅能提供二千五百四十個龕位,實在少得可憐,與未來數年預計達二十二萬宗火化數目比較,怎能不令市民慨嘆?如何可令先人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