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聲請已被拒絕
入境處指上月一日反黑工行動發現三人時,三人被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出示不允許僱傭工作、俗稱「行街紙」的擔保書,及後調查發現他們是免遣返聲請人。據了解,三名黑工一年多前非法入境本港,未幾先後提出免遣返聲請,其中一人的聲請尚待審核,其餘二人的聲請較早前已被拒絕,現時正在上訴期間。
另外,入境處在行動中同時拘捕了兩名僱主,兩人涉嫌聘用該三名非法勞工,案件仍在調查中。入境處發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遞解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僱傭工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上訴法庭的判刑指引,以監禁十五個月作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