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租百萬 去年簽約三年
原告何楮銘父子置業有限公司,被告是經營California FITNESS的J.V.Fitness Limited 。入稟狀透露,原告與被告於去年簽訂為期三年的租約,原告把位於屯門中心地下至四樓共五層的九號單位租予被告,每月租金約一百萬元。
入稟狀續指,被告於去年把三樓九號單位分租予實惠業務發展有限公司,每月收取對方廿六萬元租金,按原告和被告租約的規定,被告須將該筆分租租金的其中二千元分予原告。惟被告自上月開始,沒有支付租金、分租租金和雜費,至今已有兩個月的欠款累計逾二百二十二萬元,原告多番向被告追討不果,故興訟處理。
案件編號:HCA 175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