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內地男女遊客在去年十月,於紅磡購物區的珠寶店內因拒絕購物及嘈吵而遭圍毆,男遊客苗春起事後死亡。涉事的本地男導遊和內地男領隊原被控誤殺,控方其後證實苗因急性心肌梗塞斃命,改控二人普通襲擊。本地男導遊不認罪,早前在九龍城法院受審後,昨被裁定兩項普通襲擊罪成立判監五個月。裁判官指案件嚴重,被告犯罪意圖明顯為自身利益,亦損害香港作為購物天堂的美譽。
涉案被告是四十四歲本地導遊胡彥南,被控去年十月十九日在紅磡民樂街一間珠寶公司內與不知名男子襲擊男事主苗春起(五十四歲)及女事主張麗霞。被告昨獲准以廿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回應指,政府一直與旅遊業界協作打擊強迫購物,他又稱尊重法庭判決,希望可促使零售及旅遊從業員為旅客提供優質服務。
裁判官張君銘裁決指,珠寶店職員等控方證人的口供誠實可靠,被告自辯的口供則不可信及不合情理。被告庭上稱因怕事主嘈吵,影響他所帶團友之購物意欲,才拉二人出去;又指二人先襲擊他,他出於自衞才還手。
惟裁判官認為被告在早前的會面紀錄指稱,因怕事主行為影響他的生計,出於憤怒下,拉住女事主及腳踢男事主才是事實。女事主力氣明顯較弱,惟被告亦一直抓住她,故自衞說法明顯是謊話連篇及自相予盾,並認為被告為推卸責任捏造證供,裁定他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受當時熾熱氣氛帶動,因怕影響生計一時衝動犯案;又指被告只是短時間襲擊,非始作俑者。辯方並透露被告過往曾捐款賑災及助養兒童,獲業界人士撰寫求情信,被捕後一度遭還押四星期才獲保釋等,已對被告造成很大的教訓及懲罰。
裁判官指,現無證據顯示被告夥同他人強迫兩名事主購物而犯案,不過斥責被告已任導遊逾廿年,應明白導遊責任是保障旅客安全及利益,這才可保障香港旅遊業聲譽。
同案另一被告,內地領隊劉洋(卅二歲)已在今年二月承認四項普通襲擊罪被判監三個月;另一內地女團長鄧海燕,則被控三項普通襲擊罪,惟她候訊期間已返內地,現被法庭頒下拘捕令。
案件編號:KCCC 361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