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判商避遣散費 逼工友辭職

外判合約制度經常被指剝削工人權益。香港護衛及物業管理從業員總會和香港環保物流及清潔從業員協會揭發,有政府外判公司在未能投得新合約時,要求工友自願辭職,懷疑藉此逃避繳付僅千多元的遣散費,或僅以一張餅卡作微薄補償。由一四年六月至今,工會已接獲逾六百名員工涉及標準僱傭合約屆滿被要求自願離職的投訴。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要求港府盡快將有關外判合約工遣散費的法律觀點,引入標準僱傭合約以保障完成合約的工友權益。

據高等法院一三年的一宗外判清潔公司案判詞指,如工友簽下政府合約的標準僱傭合約,當外判服務合約公司未能在原來的地方投得標書,亦即未能在原有地點提供原有職位時,亦需給予工友遣散費。不過工會發現,判詞內的相關法律觀點並未引入現行的標準僱傭合約內,護衛總會副主席鍾汶斌指,現時不少外判商每當兩年合約屆滿,就會轉到另一區投標,「好似將軍澳嗰間(公司)轉投藍田,藍田嗰間(公司)又投番將軍澳,來來去去都係嗰幾間(公司)」。

兩年涉700萬 議員促檢討政策

鍾續指,當外判商成功投得另一區的工作後,便會向工友提出「一係跟我調區,一係就自願簽辭職信」,而工友往往為生計被迫接受,「做咗咁耐熟咗地形,又唔想去咁遠」。工會質疑做法是逃避向完成合約的工友給予千多元的遣散費,當工友不滿向公司追討,有公司僅承諾用一張餅卡代替補償。

環保清潔協會權益主任甘毅強透露,工會兩年來已接獲十多宗相關投訴,涉及的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逾七百多萬元。他相信有關投訴只屬冰山一角,「清潔工友好弱勢,好難同僱主鬥」,慨嘆很多工人只有選擇啞忍。

政府早前提出在今日起引入新措施,於評審標書由過往「鼓勵考慮」改為「必須考慮」投標承辦商建議工友的工資和工時。鄧家彪批評措施僅屬過往一直沿用的「虛招」,「現時主流嘅計分制分價格同技術兩部分,價格佔七成,技術佔三成,工資工時只佔三成入面嘅一成三至一成八」,認為新措施無助減低工友被剝削,促當局檢討外判政策,盡快取消外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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