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黑鷹十五小時》有一句經典台詞︰「戰場沒有英雄,誰也不想當英雄,只是時勢使然而已。」呢句話套用喺迷你倉大火兩位殉職消防員身上同樣適用。火場沒有英雄,如果唔係迫不得已,又有邊個想壯烈犧牲吖!
呢場延燒超過一百小時嘅長命火終於被救熄,而其中一名殉職嘅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亦喺尋日路祭,大批身穿制服嘅同袍一字排開,有人手持寫上「我們都愛張Sir,永遠長存」嘅紙牌,有人流下男兒淚;唔少市民自備鮮花致敬,部分人更加專門請假前來悼念呢位英雄,場面莊嚴肅穆,令人動容。
正所謂人死不能復生,要告慰英雄在天之靈,當務之急莫過於徹查意外原因,包括現場指揮係咪失當,以及背後嘅監管、法例漏洞,防止同類悲劇重演。當局聲稱已成立由消防處、警方、屋宇署、地政總署等組成嘅跨部門專案組調查事件,到底會唔會又係一場敷衍民意嘅檢討騷,市民金睛火眼(目及)到實。
真相能否水落石出,仲要拭目以待,但初步喺災場嘅發現,就已經夠晒觸目驚心。一般人心目中,梗係以為放得喺迷你倉,多數都係毛公仔、模型、圖書之類小玩意,再唔係就係漫畫家嘅舊手稿,點知火災現場發現大量危險品,油漆、雪種有之,風煤樽有之,連壓縮氣罐都有之,呢啲都係易燃易爆物,真係睇見都牙煙。講真,今次大火無引爆呢啲危險品,已經算係不幸中之大幸,否則嘅話,分分鐘死得人多。
話時話,迷你倉唔係香港獨有嘅新鮮事,外國一樣大行其道,問題係人哋有嚴格規管。以英國為例,迷你倉必須安裝自動灑水系統、煙霧感應器等防火設備,達到一定面積嘅更要設置防火牆,而用戶亦要向倉主申報儲存物品,邊似得香港咁放任自流,冇針對性規管之餘,仲要喺消防安全漏洞百出嘅舊式工廈裏面經營,唔出事至奇。
當然喇,即使本港無專門法例規管迷你倉,亦唔代表當局可以關人個關。正如有執業大律師話齋,迷你倉擺放嘅物品受《危險品條例》監管,消防處若證實儲存嘅危險品過量,租戶、營運商都要負上刑責,迷你倉租用工廈單位,業主亦有可能要負上刑責。好明顯,如果當局平時有做好自己份工,主動巡查、加強執法,就唔會搞成今日咁喇。
一句講晒,迷你倉百無禁忌,鍾意擺乜就擺乜,同周街堆放計時炸彈冇乜分別,當局再唔深切反省,亡羊補牢,盞「製造」更多救火英雄嘅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