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張五常失畫索償案 「勉強」准引入專家證據

【本報訊】經濟學者張五常幕後操控的古董店,就一幅於二○○七年在店內失竊的陳逸飛名畫《水鄉》,民事控告一間被指曾接收該畫的畫廊並向對方索償。張的古董店於兩年前曾向法庭申請引入專家證據失敗,要支付約六萬元訟費給對方。惟張的古董店於早前舊事重提,再向法庭要求引入專家證據,法官雖對該申請提出質疑,但昨日表示「勉強地」批准該申請。

原告是由西岸國際有限公司經營的蒲公英金石畫廊(下稱蒲公英),是張五常亡母遺下的生意;被告是潔思畫廊有限公司(下稱潔思)。按蒲公英一方聲稱,其前員工於○七年偷去包括《水鄉》在內的四幅畫作,該四幅畫輾轉由一名姓楊男子賣給潔思。潔思本想把四幅向楊購買的畫還給蒲公英,但蒲公英只肯收回其中三幅畫,並指稱第四幅畫(有爭議的畫)並非其失竊的《水鄉》。潔思現否認曾向楊購入蒲公英失竊的那一幅《水鄉》。

官:專家意見對法庭未必有用

蒲公英聲稱有爭議的畫是一幅贋品,並在早前要求高院准許蒲公英引入專家證據,就該幅畫的真偽向法庭提供專家意見。此外,蒲公英又想引入另外的專家證據,就失竊四幅畫之租值和失竊《水鄉》的估值,向法庭提供專家意見。

法官昨日判決指,雖然質疑專家意見對法庭未必有用,但勉強批准蒲公英的申請,並准潔思也引入相關專家證據。

法官指出,蒲公英聲稱失竊的《水鄉》值四百二十萬港元,而潔思是用八十五萬元人民幣(約一百萬港元)購入該幅有爭議的畫,潔思買入該幅畫的情況將受質疑,而且現階段未能排除蒲公英可就租值索償,因此勉強地批准蒲公英引入專家證據。案件現時仍在排期階段。

案件編號:HCA 163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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