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午討論處理性罪行案件的措施,司法機構將於八月一日落實修改的實務指示,在法院程序進行期間,考慮為性罪行案件申訴人作供時提供使用屏障遮擋,有議員直言相關修改「遲到好過冇到」,有學者則建議修例引入電視直播,讓受害人透過電視作供,加強保護受害人。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項目主任(倡議)蔡雪華歡迎司法機構修改指示,但認為只是過渡安排,又指只設屏風而不加特別通道予受害人作供,只會令受害人與公眾或被告接觸。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修改指示是方向正確,他提議透過修改《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引入電視直播,讓受害人透過電視作供,免去再近距離見到涉嫌侵犯者,經諮詢不同持份者,認為反應正面。
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指出,政府會進一步考慮,如認定可行可取,便會徵詢相關機構及政府部門對立法建議的意見,再進行所需修例工作,但現時難以定出修例時間表。署理司法機構政務長許林燕明指出,由一三年六月至今年五月底,控方有四十八宗申請案件使用屏風,四十四宗獲批,顯示大部分個案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