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少數服從多數的困境

英國公投決定脫歐,一如外界所料,國內爭議並未因此平息,反而愈演愈烈。據報道,下議院網站迄今收到超過二百萬個簽名,要求舉行第二次公投。儘管根據英國議會規定,當收到超過十萬個簽名,政府當局須作出回應,甚至可能在議會討論,但一般相信,真正舉行第二次公投的機會不大。

對啊,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又不是小孩子過家家,怎能隨便推倒重來。除了像瑞士那種高舉直接民主的國家,起條鐵路也要透過公投解決,否則一般來說,公投只會用於解決國家未來發展方向的根本問題。須知道,一場公投,等於將以往放在枱底下的分歧一次過暴露於陽光下,大至政黨內訌,小至兄弟失和,夫妻絆嘴,可以說,未進票站,社會已先得承受內耗的代價。正因為社會成本極高,很多國家的公投法都規定,在一個較長年期內不得就同一議題發動第二次公投。事實上,「公投」的意義很大程度上在於其能一錘定音,如果可以隨便推翻,其「神聖性」必將大打折扣。

都說民主是個好東西,按說公投是終極的「少數服從多數」,最是貨真價實,童叟無欺,可惜現實並非如此黑白分明。有支持留歐的選民大聲疾呼,「(支持脫歐的)老人不代表我」,想深一層,承受脫歐後果──不管是好是壞──也是今天「少數派」的年輕人承受,在這種情況下,同樣手持一票,「含金量」真的相同嗎?

當然,爭議還是需要解決的,揆諸人類社會發展,除了直接民主之外,不是靠政客做中間人的代議制,就是以黨國意志決斷之,儘管都有「選錯路」的風險,但是人民在有選擇之下的犯錯,輸也輸得心甘情願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