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年五十二歲清潔男工於十五年前擔任電力技工期間,涉嫌替十七間商舖食肆及公屋單位等干擾電錶,令中電及港燈少收約四十五萬元電費,當時被捕後,他疑棄保潛逃十四年後,上月從內地返港時再度被捕。
涉案被告胡恒富,現被控十七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昨日於東區法院提訊,他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七月十二日轉往區院進行答辯。
控罪指被告○○年十月至○一年十月間,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不誠實地干擾公屋單位、商舖、食肆等的電錶,導致中電及港燈少收了上述登記戶的實際用電度數所需費用。
案件編號:ESCC 196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