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多收印傭逾30倍佣金 中介罰款

【本報訊】粉嶺一間外傭中介公司於去年向一名印傭求職者「超收」逾三十倍佣金,印傭表示沒錢繳付佣金後,更遭人帶她往財務公司借貸,最終她向公會及勞工處投訴而揭發事件。

勞工處票控該中介公司的持牌人一項「收取並非為訂明佣金的款項」,被告昨於東區法院認罪,被判罰款九千元。

事主等同「白做」三個月

裁判官嚴斥被告的行為,等同令印傭「白做」三個月,屬很嚴重的剝削;又指中介公司要遵守有關法例是基本要求。中年男被告王文秋,是案中金聯僱傭公司(下稱金聯)的持牌人,控罪指他在去年十月十三日,身為職業介紹所持牌人,向女事主Sundari多收取一萬二千八百八十九元佣金。

案情透露,女事主去年八月十七日經金聯覓得家傭工作,薪酬是四千一百一十元,法例只容許中介公司從中收取百分之十的佣金,即四百一十一元;惟金聯要求事主繳付一萬五千元,事主無錢支付,被人帶往財務公司借貸一萬三千三百元,事主須分五期清還,貸款則轉往金聯的戶口,事主償還第一期貸款後向勞工處舉報。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於去年八月始獲發牌經營,是業界的「新丁」,於今年五月已不再經營公司;而被告亦向事主償還部分金錢。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到場聲援事主,指歡迎裁決,但認為罰款不足夠。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歡迎外傭舉報,及不會容忍任何中介公司濫收佣金。

案件編號:ESS 1168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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