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 投訴警察33宗

【本報訊】監警會舉行公開會議就今年二月初旺角騷亂衍生的投訴調查工作,討論有關投訴統計和調查進度。投訴警察課在會上指就旺角騷亂事件共收到三十三宗投訴,涉及六十二項主要指控,絕大部分涉及毆打和疏忽職守的指控。監警會委員黃碧雲質疑警方拘捕示威者後,並帶到警車上毆打,但警方代表則指有關指控純粹「揣測」和「幻想」,又指大部分投訴是發生在拘捕期間的肢體碰撞。

指控多涉毆打疏忽職守

投訴警察課總警司張建光在會上指出,暫收到二十八宗須匯報投訴,總共三十項指控,當中有二十一項涉及毆打指控,其餘是疏忽職守、恐嚇和行為不當。當中只有一宗投訴人要求全面調查,九宗則是有案尚在審理中,十三宗則為無法追查,其餘則是等候投訴人回覆和事主撤回投訴。

張建光指出,二十八宗投訴涉及三十名投訴人,其中二十七名為當晚被拘捕人士,涉及參與暴動、縱火及襲警等罪行,而有關投訴就是因拘捕行動時所產生;對於示威者在警車被毆打,張就形容有關說法是「揣測和幻想」,並強調投訴警察課會跟進,而在警車安裝閉路電視亦非短時間能處理的。張又批評旺角騷亂是「有預謀的事件」,即使警方有足夠裝備,但仍然有措手不及的情況。

佔中事件 監警會收169報告

至於有關佔中事件調查,監警會收到一百七十二宗須匯報個案中,已收到一百六十九個調查報告,並通過一百六十三項投訴結果,其餘尚有九宗未完成審視結果工作,當中有三宗涉及司法程序。

此外,警方亦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上月來港的公眾活動時情況作出交代,並表示只收到一宗須匯報投訴,涉及警員無禮貌,以及其他七宗批評警方安排的須知會投訴,例如講粗口、封隧道和亂擲垃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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