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英皇教育英文科導師伍嘉朗(Billy Ng)昨入稟高院,民事指控現代教育導師陳智勇(Patrick Chan)及嘉勳教育導師辛小華(Calvin Sun)對他誹謗,伍指二人在今年五月於《明報》及《星島日報》刊登的廣告內容有誹謗成分,要求法庭頒令禁制二人的誹謗行為、要求二人公開道歉、並要二人就誹謗言論令他蒙受的損失作出賠償。
原告伍嘉朗,兩名被告陳智勇及辛小華。入稟狀指兩名被告於今年五月廿三日在上述兩份報紙刊登頭版全版廣告,當中用上抄襲、戰績及「Brilliant」(出色的)等中英文字眼。
原告認為,他一向的宣傳口號中,經常用上「戰績」一字,又因為他英文名的關係,他常用「Billian」及「Brilliance」等字眼,故兩被告將這些字眼跟「抄襲」一字連在一起,其實是在影射及暗諷原告。原告指兩被告屬惡意中傷,令原告感尷尬外,亦可能影響到已經報讀或有意報讀原告課程的學生,轉而報讀兩被告的課程。原告因此興訟處理。
案件編號:HCA 154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