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偷拍裙底 科大博士生囚14日

【本報訊】香港科技大學電子及計算工程系男博士聲稱壓力太大,去年五月開始在校內的扶手電梯尋找「獵物」,並以手機偷拍應用程式,拍下多名女子的裙底春光,半年後被揭發拘捕。涉案卅歲被告李忠勇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罪。

還押抵銷判刑 即時獲釋

案件昨日判刑,裁判官考慮被告初犯及認罪,已被還押十四日,相信已得教訓,決定將他判囚十四天,可即時獲釋。

被告現時是科大的電子及計算工程系副研究員,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擁有良好學術背景,家人亦對他支持,並呈上由被告父母、朋友、大學教授、同事及上司等所撰的多封求情信,指他事後已深切反省,會重新建立正確的價值觀。

案情指去年十一月五日下午,一名科大男職員在鄭裕彤樓發現被告用手機偷拍女子裙底,遂通知保安一同尾隨監視,惟被告其後不知所終。翌日下午保安再於同一地點發現被告形迹可疑,尾隨下見被告又取出手機偷拍女子裙底,終報警將他拘捕,警方在其手機內找到十三段裙底春光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由去年五月開始已多次犯案。

案件編號:KTCC 215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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