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連環船未查出起火源頭

【本報訊】筲箕灣避風塘去年九月發生嚴重火燒連環船事件,海事處完成調查報告,指意外原因可能是該漁船住艙內電線短路或漏電導致火警發生,但起火源頭則未能查出,而船上漁工亦未有嘗試用船上滅火器救火,令火勢增強後無法受控,錯失救火時機。報告提出六大建議,包括船東與船員應定時巡查船艙、檢測及維修船上的電力系統及設備、了解船上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保持船上清潔,以及減少在船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而部門應對避風塘船艇加強防火及消防宣傳,增加安全意識。

船工無用滅火器撲救

報告指出,當日下午二時,一艘香港登記木質漁船「Wong Ah Sing」在筲箕灣避風塘與其他成排漁船並靠在一起,而唯一留在該木質漁船上的漁工嗅到濃烈的燒焦氣味,並看見約有兩米高火燄和濃煙,從該船的右舷主甲板船中位置噴出。該漁工立即呼叫要求其他船隻船員報警求助,而自己則離開現場走到其他船上避難。漁船纜繩被燒斷或鬆脫,加上大風及氣體爆炸的因素,船隻海上漂浮,因避風塘內碇泊船多,多艘船艇在火災中受到波及,最後導致損毀或沉沒,而最先失火的漁船因嚴重燒毀而沉沒。

該報告亦列出,肇事漁船上應配有七個手提式滅火器,可應付一般小火,但指漁工未有使用。海事處指,燃燒最嚴重的餐廳和船員住艙相信是最先失火的位置,該區為船員生活區,推測可能是船上照明系統或者家用電器的電線老化短路、電器異常使用或手機等的電池充電所引起爆炸。

根據海事處統計,從二○一○至一五年九月卅日為止,在香港各避風塘發生過三十四宗火災事故,其中最多發生事故的月份通當是每年八月至十月,佔總事故數約四成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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