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年施政報告宣布預留十億元,以設立回收基金。計劃分為「企業資助計劃」及「行業支援計劃」,前者對象為個別回收企業,後者則資助非牟利團體。惟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申請要求吹毛求疵,門檻有過高之嫌。
申請企業資助計劃的回收商,最多可獲批三個項目,總資助額以五百萬元為上限,資助限期則為兩年。另外,申請者需就如何提升回收鏈作出建議,內容涵蓋源頭分類、收集運輸、處理、產品改進、商業化、市場營銷及銷售等方面,其後需接受監察,例如開設獨立帳戶,並由第三方審計、提交進度及終期報告、提交經審核帳目,及安排現場檢查。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委員郭偉強批評,目前約九成半回收企業為中小企,僱員人數不足五十人,「佢哋冇資源同人力寫計劃書,咁就申請唔到。」他建議環保署及生促局可提供顧問及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