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員 續約遇挫 郵政殘疾歧視

香港郵政被指殘疾歧視及疑無理解僱,一名合約員工去年為香港郵政進行外派工作時,被郵件從高墮下壓倒受傷,一直領取工傷病假至今,惟香港郵政每三個月為他續約一次,而非按一般合約員工一年續約一次;另一名目擊工業意外並擔任證人的合約員工,因向上級指出工作環境各種安全問題,在沒有犯錯的情況下,近日被要求簽署「擬解僱通知書」,二人今日將到香港郵政總局抗議香港郵政涉殘疾歧視及無理解僱。

香港郵政合約員工權益會副主席陳偉文向本報指出,該會接獲兩名分別姓盧及姓龔的合約員工求助,二人均被香港郵政派駐屯門一個處理出口郵件工廠單位工作,其中盧任職電腦助理員,負責輸入資料等文職工作,而龔則為搬運工人。事發於去年年中,香港郵政一名主管突然叫負責文職的盧搬運郵件,結果,盧被郵件壓傷,而目擊事件的龔則擔任證人,並多次向直屬上司甚至越級反映工廠單位工作安全問題,但未獲理會。

每年續約縮短至三個月

陳指,雖然盧獲得工傷病假,但按照慣常做法,合約員工應每年簽約一次,但香港郵政現時每三個月才為盧續約一次,有殘疾歧視之嫌;至於敢言的龔,三星期前接獲上級通知,要求他簽署一份「擬解僱通知書」,內容指龔工作態度欠佳及對上司不禮貌,但通知書卻未能列出龔犯的過錯,有秋後算帳之嫌。

兩苦主擬今赴總局抗議

權益會曾多次要求香港郵政署長丁葉燕薇回應事件,但一直未獲回覆,代表今日將聯同兩名苦主到郵政總局抗議,並計劃到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求助。

本報記者昨日到該屯門出口郵件處理單位視察,發現門外擺放大量貨箱,探頭往內看大量貨箱放在卡板上。

香港郵政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該署會按既定程序處理投訴個案。

平機會發言人表示,基於保密的理由,平機會一般不會對任何個案作出評論。但原則上,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僱傭範疇乃法例所涵蓋的範疇,僱主若基於僱員的殘疾而給予他們較差待遇或使他們遭受不利對待,均屬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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