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兩摸職員陽具 已婚漢:內地都係咁玩

祖籍南京的中年已婚漢,來港定居逾十年,因工作到青年中心辦公室洗冷氣,期間尾隨上址男職員往廁所小解期間,摸對方下體之餘,更叫對方勃起讓他觀看,男職員受驚但啞忍。惟已婚漢三周後再往上址工作時,向同一男職員重施故技,對方報警。被告昨於東區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獲准保釋候判。他求情時聲稱過往在內地生活卅多年,常對同性友人做出摸下體的「貪玩」行為,不知在港屬犯法。惟裁判官嚴斥:「你年紀唔輕,唔係學生哥,四十八歲結咗婚有埋仔喎,點會令人相信係貪玩好奇?」

任職冷氣清潔技工的被告王烽(四十八歲),過往無案底,控罪指他在今年三月卅一日及四月十八日,兩度在柴灣某青年中心內非禮廿六歲男事主X。X在第二次遭非禮後報警,警員陪同他返辦公室將仍在上址的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聲稱因貪玩才犯案。

官:明顯食過翻尋味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於○五年由內地來港,與妻育有一名十五歲兒子。被告月入一萬多元,其妻原本無工作,但她因擔心惹上官非的被告或被收監,最近亦在百貨公司覓得工作。而被告的八旬父親患有心臟病及高血壓,現仍留在南京家鄉。又指,被告差不多每月均到案中的青年中心辦公室洗冷氣,跟X雖非朋友但亦屬「點頭之交」,並非毫不相識。辯方又指被告自幼在內地生活卅多年,對其他同性朋友均會做出這種「貪玩」行為,「唔知香港呢樣嘢係好嚴重」。被告僱主亦替被告撰信求情,表明願意繼續聘用他,但會將他調到其他地點工作。

暫委裁判官許肇強表示本案並非單一事件,被告在三周內兩度性侵男事主,每次摸對方下體數秒,明顯「食過翻尋味」。許官毫不接納被告聲稱因貪玩而犯案的說法:「若然你仲係在學時期,年少無知,對性有好奇,都可以講得通;但你年紀唔輕,四十八歲結咗婚有埋仔喎,點會令人相信貪玩好奇?」

索社會服務令量刑

官考慮被告認罪,免卻事主出庭作供的尷尬,遂准他保釋至六月廿八日,期間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背景及心理等報告始作判刑。

案件編號:ESCC 122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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