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務委員會昨就私人執業醫生梁灼亨被指沒有對因打籃球致左腳受傷的男病人作足夠檢查,以及沒有轉介個案至專科醫生處理,召開紀律聆訊。男病人李子傑(音譯)供稱,首次向梁求診時,梁僅簡單檢查及觸摸其左腳,診斷為腳部受傷,着他兩日後覆診;李之後兩次覆診,但未見好轉,遂再到廣華醫院求醫,才確診是左腳跟腱完全斷裂,需接受手術。醫委會最終裁定梁兩項專業失德成立,發警告信,但毋須刊憲。
梁灼亨昨日沒有律師陪同出席聆訊,他承認全部指控。梁在一○年八月四日至九日期間,治療因打籃球令左腳受傷的男病人李子傑三次。李供稱,首次求醫時,因左腳疼痛,需以雨傘作支撐步進診所見醫生,亦有向梁展示左腳跟的疼痛範圍,但梁只是「掂下隻腳」簡單檢查。梁呈交的醫療紀錄亦顯示,他形容病人小腿輕微腫起、活動足踝時不疼痛等,診斷是腳部受傷,處方止痛藥及着病人兩天後覆診。
李覆診兩次後,因患處未見好轉,最後一次覆診時,他有告知梁仍感覺疼痛,但梁繼續只作簡單檢查及着李兩天後再覆診。李幾天後到跌打館求診,並俯臥接受檢查,醫師認為李跟腱斷裂,沒有收費便着李向專科醫生求醫。結果,李在廣華醫院確診左腳跟腱完全斷裂,需接受手術。控方專家證人、養和醫院骨科專科醫生麥勤興指,若有病人因打籃球導致腳部不能如常活動,他會要求病人俯臥在床以檢查其小腿及腳跟。
梁灼亨求情時指,他在地區做家庭科醫生三十多年,骨科經驗不多,故對病人傷勢警覺性不足,對今次失誤覺得難過。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宣讀判詞時,同意專家證人指若梁有叫病人俯臥,以充足檢查左腳跟及小腿,或不會錯過診斷病人左腳跟腱完全斷裂,以及導致延遲轉介個案至專科醫生,終判向他發警告信,毋須刊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