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東長孫何鴻章向舊情人「十姑娘」何婉琪及兩人的私生子何東舜銘追討澳娛和信德船務股份一案,昨在高院續審,原告一方繼續開案陳詞並引述何鴻章的口供再爆內情,何鴻章指在澳娛的股份不斷被攤薄至百分之七,更披露「賭王」何鴻燊當年得悉二百萬元資金來源自何鴻章後,便要挾「十姑娘」減持澳娛股份,否則會公開她兒子的親生父親是何鴻章,「十姑娘」及何鴻章因此無奈就範。據何鴻章在一二年的誓章中提及,該批澳娛股份價值卅億元。
原告開案陳詞續指,何鴻章在澳娛的持股量,由最初的六成二最終攤薄至百分之七。開案詞亦提到,二百萬元在一九六一年可說是天文數字,相等於現時的六億四千多萬元,何況當時何鴻章仍未得到何東的遺產,他當時的身家只有約三百萬元,故即使他與「十姑娘」的關係如何親密,他都不可能將二百萬元餽贈或借予「十姑娘」。
至於何東舜銘,開案詞指他自兒時一直與父親何鴻章關係密切,直至何東舜銘於二○○七年離婚,與父關係開始轉差。本來何鴻章在其○七年所立遺囑內,將所有賭場生意都交何東舜銘承繼,以獎勵他幫助母親「十姑娘」跟何鴻燊打官司有功。但在一一年,何鴻章把何東舜銘的名字從遺囑中移除,令何東舜銘不得承繼任何遺產。何鴻章更指,兒子自○九年起阻止他與「十姑娘」聯絡,自此他再沒見過「十姑娘」一面。
原告一方開案陳詞完畢,原本傳召何鴻章出庭作供,但被告一方重新提出訟費保證金申請,要求原告一方先支付共一千四百五十萬元訟費保證金。據被告一方指,近日從原告方提供的文件中得知,何鴻章早於興訟前已安排一旦取回股份,最終會轉到何東慈善基金中,這與他一直聲稱是股份受益人、取回股份會分給子女的說法不符。
被告一方另外亦引述何鴻章在一份誓章中曾提過,該批股份值三十億元,何鴻章當年雖然從祖父何東處承繼了至少六十萬元遺產,但至今他已一無所有,當時他更指:「我依家好窮。」身家就只餘那批股份。被告一方因此指何鴻章的誠信及支付訟費能力成疑,故要求他先付訟費保證金。法庭聽罷雙方陳詞今早會作出裁定。
案件編號:HCA 85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