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三年前爆出一宗警嫂藉詞炒賣「勞力士」錶而涉嫌詐騙的案件,一名警員之妻被指串同其當差廿年的丈夫,藉炒賣名錶及半價購買「Chanel」名牌手袋,誘騙多人交出逾二千萬元,夫婦倆亦涉嫌夥同一名女子處理黑錢及逾一百七十隻名錶,涉款逾四千六百萬元。警方日前拘捕涉案男警,連同早前拘捕的警嫂及其女友人,合共控以欺詐、洗黑錢等共廿七項罪名,案件昨到荃灣法院提堂,三人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七月五日再訊,控方表明屆時擬加控一百廿六項交替罪名,案件並會轉介至更高級別法院審理。
三名被告包括被稱「警嫂」、報稱主婦的朱凱欣(卅六歲)、其警員丈夫歐陽克文(卅九歲),以及報稱售貨員的李玉鳳(四十四歲),案件昨提堂時,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以待準備轉介文件,並透露擬加控交替罪名。裁判官考慮控罪繁多,特別將案安排於七月五日下午再訊,以便有充裕時間處理,並批准朱以五萬元保釋、其餘兩被告各以三萬元保釋候審,三人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滋擾控方證人。
首被告朱凱欣及次被告歐陽克文分別及共同被控合共十九項欺詐罪,涉及十四名事主。控罪指兩人涉嫌向部分事主訛稱他們給予兩人的金錢總額將被用以購買交易產品,而該些產品將被轉售而獲利,出售的總額將會歸還給該些事主,從而誘使他們交出金錢或出售手錶。其中朱涉嫌藉上述理由誘使曹淑晶支付共五百多萬元及出售共值九百多萬元的一百廿二隻手錶。
控罪又指,朱向其中三名事主訛稱各人給予朱的總額將被用以半價購買「Chanel」貨品,誘使他們支付七千至二萬四千元不等;朱又向部分事主訛稱不久將會還款、或朱給予的支票有效,誘使各人不即時向朱取回金錢,其中朱涉向伍銘建訛稱已把八十萬元轉帳至伍的帳戶藉以欺詐。
朱及歐陽分別及共同被控共五項洗黑錢罪名,兩人涉於一一年一月至一三年十一月間在五個銀行帳戶洗黑錢逾三千萬元。第三被告李玉鳳則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指她於一一年一月至一三年十一月間涉在兩個帳戶洗黑錢逾二百萬元。朱及李另涉一罪,指兩人於一二年八月至一三年八月期間串謀處理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即一百七十三隻手錶,總值逾一千三百萬元。
案件編號:TWCC 108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