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發通告補鑊:中小學可申緊急修葺

【本報訊】本港約有一百間中小學獲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撥款興建綠化天台,但自城市大學植被屋頂倒塌事故後,不少加建綠化天台的學校直言從未入則,亦未獲教育局審批,陷入惶恐狀態。教育局昨向全港中小學發通告,提醒學校如有需要可根據現有機制,提出緊急修葺工程申請,安排由當局委聘的工程顧問到學校檢視,作適切跟進;官校應聯絡建築署跟進或維修,以策安全。

強調綠化工程須獲批

通告提到,學校規劃綠化天台工程,如涉及影響校舍結構,須根據《教育規例》向當局提交申請。如學校在綠化天台進行教學活動,亦須按《教育規例》就天台操場結構的規定辦理,包括獲授權人士簽發穩固證明書,證明學校天台適合作相關用途,以及符合學生人數最高限額。若學校獲環保基金撥款資助進行綠化裝置,必須在展開工程前獲教育局批准,工程進行時,亦須聘用認可人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根據《建築物條例》評估是否涉及建築物結構改動而需入則。

教育局又指,學校若已進行綠化天台工程,且於大跨度結構的屋頂如禮堂、體育館、飯堂等進行,或設天台水池等,事前並沒有徵詢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專業意見,須盡快徵詢相關人士。一般而言,若設於天台的植被表面容許踏上,泥層深逾七十五毫米,或在綠化天台下層天花板發現樓宇破損迹象,如潮濕、銹迹、鋼筋出現銹蝕等,亦應徵詢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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